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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爱心专项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
  发布日期:2023-11-22  来源:学工   编辑:文:朱家烨

各位同学:

为了更好地体现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会宗旨,关心帮助我校因重大疾病或突发重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,根据《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爱心专项基金实施细则》,现将2023年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爱心专项基金资助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
我校在籍在校学生(含本科生、研究生),在校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:

1、本人因遭遇突发事件而致残或身故者;

2、本人因突发生重特大疾病而导致生活困难者;

重特大疾病规定如下: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中风后遗症、重大器官移植手术、冠状动脉搭桥术(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)、终末期肾病(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)、个肢体缺失、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、良性脑肿瘤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、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、深度昏迷、双耳失聪、双目失明、瘫痪、心脏瓣膜手术、严重脑损伤、严重三度烧伤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、颅脑手术、精神疾病等。

不在上述疾病规定之列,患其他疾病严重者或慢性病患者是否给予资助,需经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讨论决定。

3、本人因见义勇为行为而受伤或患疾病者。

二、资助金额

视学生本人疾病或受伤严重情况而定,最高不超过10000元。

三、评审流程

1、学生或其直系亲属填写申请表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如医院诊断、住院材料及医疗发票复印件、事故鉴定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、见义勇为证明材料等;

2、学院审核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以及与资助条件的相符性,确定拟资助推荐学生名单;

3、学生资助中心复审,报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,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1、材料清单

(1)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爱心专项基金申请表(附件1),不得改变申请表格式,A4纸正反打印,一式2份;

(2)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爱心专项基金资助申请汇总表(附件2),电子版,文件命名:学号+姓名+爱心专项基金资助申请汇总表;

(3)基金会受益人评价调查表(附件3),项目名称:2023年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爱心专项基金,A4纸打印,手写签名;

(4)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
2、材料提交方式

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A427辅导员朱家烨老师处,电子材料发送至3518400532@qq.com,邮件主题为:学号+姓名+爱心专项基金;

3、报送时间

2023年11月27日17点之前,逾期视为放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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